新华全媒+推动科技和金融双向奔赴的中国路径

在技术迭代加速、全球竞争加剧的当下,谁能更高效地把资本转化为创新成果,谁就能在新一轮产业变革中抢占先机。科技和金融并非各自独立的“孤岛”,而是相互嵌套、相互赋能的“双引擎”。围绕“推动科技和金融双向奔赴”这一主线,近期由四部门联合出台的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为资金如何精准流向科技创新、科研如何更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了一套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工具箱,也为我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注入了新的制度动能。

科技与金融双向奔赴的内涵与现实紧迫性

“双向奔赴”的核心在于打破单向依赖:不是单纯让金融“输血”科技,也不是让科技被动等待资金,而是通过制度创新和市场机制,让金融机构主动理解技术价值、配置资源,让科技企业主动提升信息透明度和治理能力,以便更好对接资本市场。当前,我国创新主体数量快速增长,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平台型科研机构等已经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它们普遍存在“轻资产、重研发、见效慢、波动大”的特征,传统以抵押、担保为基础的信贷模式难以有效覆盖,造成“有技术没抵押”“有项目没融资”的结构性矛盾。与此金融体系中长期资金占比较低,机构在科技领域的风险识别和定价能力仍待提升,导致一部分资金在实体经济之外“空转”,科技与金融各自“有心无力”。在这种背景下,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的系统优化不仅是结构调整的技术问题,更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地的关键抓手。

新华全媒+|推动科技和金融“双向奔赴”——四部门详解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

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的制度指向

四部门联合推出的15项政策,并非零散的“政策拼盘”,而是紧扣科技与金融要素配置关键环节,围绕“投、贷、债、保、补”多维度发力,构建更加完备的科技金融生态。一方面,在投融资体系上,政策鼓励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科技板块与科技属性突出的上市公司群体,通过优化上市审核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分层分级的融资通道;在信贷投放机制上,鼓励银行完善科创企业评价模型,将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团队、科研项目进展、上下游产业链关系纳入授信体系,探索“信用+知识产权+政府风险补偿”等多种模式,缓解传统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在保险、担保以及财政支持领域,通过科技保险试点、融资担保费率引导、绩效导向的财政补贴与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推动科技金融服务由“试点探索”走向“体系化供给”。

从“看得见的资产”转向“看得见的科技价值”

过去,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更习惯于审视“看得见摸得着”的资产,如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但科技企业的核心资产往往是源代码、算法模型、专利组合以及团队的研发能力,这些要素在传统财务报表中很难被充分体现。此次政策举措的重要亮点之一,是推动以数据、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为基础的科技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例如,通过与国家和地方科研管理平台、科技项目库、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金融机构可以动态掌握企业在科研立项、成果产出、技术认定、知识产权布局等方面的真实表现,形成多维度的“科技画像”;配合大数据风控模型和行业专家评审机制,对企业所处的技术领域、技术成熟度及其在产业链中的位置进行综合评估,从而更精准地确定授信额度和融资价格。这种从“抵押物思维”向“技术价值思维”的转变,是科技金融走向专业化、精细化的关键一环。

案例视角 科技金融如何改变一家企业的命运

以某家位于长三角地区的智能传感器企业为例,该企业拥有多项核心专利,并在高端装备和新能源领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解决方案,但由于固定资产有限、销售回款周期长,发展初期长期面临现金流紧张的压力。当地产银政三方在新政策导向下,共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科技部门对企业的技术路线和创新能力进行专业评估,将其纳入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录;随后,银行基于科技信用评价结果,将其核心专利及在产业链中的关键节点地位纳入授信考量,通过科技信贷专属额度,发放了一笔中长期信用贷款;地方财政提供了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和贴息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则在无传统抵押的情况下为贷款提供增信。借助这套组合拳,企业不仅顺利完成新一代产品的研发迭代,还在资本市场引入了产业投资基金,实现了产能扩张与高端客户导入。这个案例说明,当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协同发力时,一家“有技术但缺钱”的企业,可以迅速从资金约束中解脱出来,实现从“实验室成果”到“规模化应用”的跨越。

多层次资本市场在科技金融中的枢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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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的进程中,多层次资本市场发挥着枢纽、放大和定价的综合功能。一方面,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板块通过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更加包容和高效的直接融资路径;新三板精选层、区域性股权市场以及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则为科创型中小企业提供了早期股权融资、股权交易和估值发现的场域。四部门的政策举措中,进一步强调了引导公募基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加大对科技企业的配置比例,同时鼓励各类创投和私募股权基金聚焦硬科技、前沿科技和“卡脖子”技术领域,并通过税收、退出机制和政府引导基金等政策工具,降低长期投资的制度性成本。资本市场在这里不只是“出钱人”或“交易场”,更是科技价值发现和风险分担的重要枢纽,其功能强弱直接关系到科技金融能否真正实现“双向奔赴”。

金融监管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度”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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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科技金融发展,并不意味着对风险容忍无限上升。恰恰相反,科技项目周期长、不确定性高,更需要在包容审慎的前提下构建精细化监管框架。这次政策体系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改善服务,如科技成果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另一方面强调要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机制,强化对资金用途、信息披露质量、关联交易以及过度杠杆行为的监管,防止科技金融被异化为“概念炒作”的工具。通过监管科技化、大数据化、穿透化的手段,将资金的真实去向、项目的实际进展纳入可视化管理,让创新在阳光下进行。只有在“能创新、敢创新、严监管”的平衡下,科技金融才能走上一条稳健而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科技金融服务向产业链和区域创新体系下沉

科技创新不是孤立事件,而是嵌入在具体的产业链和区域创新网络中。15项举措中,清晰体现出一个趋势——科技金融要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区域创新高地精准下沉。对上游基础研究机构和初创企业,可通过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科技券、科研保险等工具,弱化其早期“死亡谷”阶段的融资瓶颈;对处于中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隐形冠军企业,则以中长期贷款、股权投资、债券融资和订单融资等方式,支持其扩大再生产与技术升级;对下游的应用推广和场景落地环节,可通过供应链金融、产业基金、项目收益债等工具,将创新成果与具体项目收益绑定,形成可持续的商业闭环。区域层面的自贸区、高新区、经开区和科创走廊,通过试点先行的方式,探索适应本地产业结构特点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检验制度工具的有效性。这种基于产业链和区域特色的差异化金融供给,是政策落地见效的关键路径。

新华全媒+|推动科技和金融“双向奔赴”——四部门详解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

数字经济背景下科技金融的模式升级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科技金融本身也在经历一场深刻的模式升级。一方面,金融机构借助智能风控、实时监测和算法模型,可以更早捕捉到科创企业的成长信号和潜在风险,实现从事后控制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的转变;科技企业本身也可以通过数据化运营和透明化治理,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更高效地对接多元资金来源。四部门的相关政策中,鼓励建立全国统一的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科研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系统、金融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并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前提下,为金融决策提供高质量、可追溯的数据支撑。金融科技在这里不只是“技术外壳”,而是深度介入风险评估、产品设计和资源配置逻辑的“内生变量”,将推动科技金融从经验驱动走向数据驱动和智能决策。

从政策工具到发展理念的系统跃迁

总体看,这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不只是对既有政策的“加法”,更代表了一种发展理念的系统跃迁——从“以规模为主”转向“以质量和效率为先”,从“间接融资主导”转向“多层次、多渠道、综合化配置”,从“单一金融产品支持科技”转向“金融体系整体嵌入创新体系”。在这一过程中,金融被重新界定为“创新的放大器和加速器”,科技则成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最具潜力的增益点。当科技和金融真正实现“双向奔赴”,资本将不再只是数字流动,而是与每一次技术突破、每一次产业升级紧密相连,推动经济社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转型与跃升。